5月29日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《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》。
《意见》要求“自2006年6月1日起,凡新审批、新开工的商品住房(含经济适用住房)面积所占比重,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%以上”,这意味着大户型商品房将逐步减少,老百姓能买得起的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的房子将占多数;“从2006年6月1日起,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,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”,这说明原先购买住房不足2年交易要交营业税的时限增加为5年,投机炒房者在这一规定下投资风险会变大,从而迫使其放弃炒房,老百姓将不再面临炒房者带来的高房价;
《意见》还要求近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要在今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,以往想住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而不知道何处有这样房子的老百姓,此后会及时了解到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信息……
如此看来,普通老百姓住新房真的近在咫尺了。
但人们心中还是有隐隐的担心。即使地方政府能将《意见》一一落实,可仍难保房地产商规规矩矩的“遵章守纪”。今儿他投个机,明儿他取个巧,好好的政策有可能就成了摆设。所以政府除了要颁布政策,还要有有效的手段监督政策的执行。只有这样,老百姓住新房才真正有戏。 |